为顺应目前光伏应用市场对高功率组件的需求,东莞南玻光伏科技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致力于电池转换效率的持续提升和光伏组件功率最大化。
目前在中国一个电站从申请立项到最后并网发电,中间要经过项目核准、路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规划、并网、土地许可、安全、验收等关键环节,涉及至少九个政府机关部门(含电网),盖48个章(或许可证),长路漫漫。尤其是,随着科技发展,电力工业实现自动化、信息化,电力系统的控制技术、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已经取得实质性突破,制约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等各环节分离的技术瓶颈已不存在,为电力市场化改革提供了技术基础。
由于中国国土面积比德国大很多,地理条件更复杂,不能全国统一执行一个上网电价,而是要根据各区域光辐照资源划分为三个上网电价。让我们看看中外能源制度上的差异,自然就一目了然。近几年,中国光伏产业快速崛起,通过规模、技术和产业链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光伏能源成本下降。德国是上网电价法首先对光伏发电开放的国家,政府规定电网公司必须无条件地高价优先收购光伏发电,再由财政对全国电网进行分摊补贴,即强制光伏上网电价(Feed-In-Tariff:FIT)。某些原来被认为具有自然垄断性的业务或环节,其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己经被逐渐克服,使得某些环节的自然垄断性不再成立,从而为引入竞争创造了条件。
难点就是规划和行政许可,这两条没有电网的支持许可,无法通过。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部分国家早就实现了发电、输电、配电、售电所有或者部分环节的市场化,打破垂直一体化的电力垄断模式。如果真正做到只有市场标准一个标准,任何压力都将迎刃而解
何况是中国光伏产业已经在国际上取得了巨大成绩,值得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她。如何避免这一结果,倒是光伏产业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需要齐心协力改进的地方。动辄千亿,没有审批是不行的,但过去完全由政府审批已经证明也是有问题的。面对国家资源的分配,来自不具竞争力企业、地方政府、银行和特权势力的各种压力,都会汇集到项目的审批机构。
国家资源向有竞争力企业倾斜应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无论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需求还是节能减排的压力,光伏发展的意义都是深远的。
这必将成为光伏企业家头脑发热、各地方政府新一轮盲目助推的理由,也必将使得补贴资金准备不充分、补贴款项不能按时到位的被动局面更加复杂。10GW确定了,在补贴资金准备、区域分配、技术标准都已确定的前提下,国家是否可以考虑将项目的审核、发放交由一个公平的第三方来操作。既要市场化的发展,保证国家初衷的实现,又要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审批机关的压力可想而知。讲计划、讲政策从来不是中国的弱项,通过完全市场化的平台和手段让计划和政策落地才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真谛。
10GW,建设成本是1000个亿,按照全国平均日照和脱硫电价水平,每年发出的电约为100亿kwh,每年补贴的款项应当是40个亿左右。这轮产业整合的结果必将是市场份额向具有竞争力企业倾斜。如果真正做到只有市场标准一个标准,任何压力都将迎刃而解。可在现实产业环境中,却是一件看得明白,说不明白的事情。
但是让决策者自己给自己制定监督机制,那只是好人政治的畅想。真不希望国家做了好事,却因为最后一米不到位,又被谴责。
市场化是需要制度来保障的。国家只负责根据财力制定终端市场目标,剩下的审核、发放、落实完全交给市场也是一种制度。
特别是残酷整合中的中国光伏产业,只要稍加救助必将成为一个健康的世界巨人,这10GW就是最好的疗伤。怎么看,都对光伏企业具有极大诱惑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核心是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要做到好事一定有好结果的关键是项目的审批、发放一定要市场化。担心很正常,出现不理想结果,也一定不属于国家哪一个部门的责任。扶持重点企业既是业内的呼声,更是经济规律的必然。
在国家的统一管理之下,政策通过一个市场的平台,采用国际的标准,通过经济的手段,是否可以化解资源支配中来自国有的还是民营的、有关系的还是没关系的各种压力呢?只有当市场资源是由市场平台和市场手段进行配置的时候,光伏产业的国家政策才会取得最佳的市场结果。光伏产业不同于一般产业的核心是政策与市场的紧密结合。
现有的产业融资环境,特别是对民营企业来说,有竞争力太有可能变成无竞争力。如何公平、公正地切割这块蛋糕才是业内翘首以望的问题。
如果70%是个合理的数字,那么10GW对于有竞争力企业电站建设资金的压力就是700亿元,组件的资金需求就是280亿元。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工作中,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现象业已成为一种规律,好像一时也难以彻底扭转。
国家也一直在探讨光伏产业的市场化审批、管理制度。10GW,这确是一个令人振奋又令人担忧的数字在中国,不是强制的事那算事吗?中国早在09年就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其中第14条明确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规定并网需满足:1列入规划2行政许可3在覆盖范围4符合并网标准。这一法案彻底解决了困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入网问题,为光伏用户提供了有保障的投资回报,极大地推动德国光伏市场的扩大,德国迅速成长为世界第一大光伏市场。
其法案的基本原则是1.强制入网2.全部收购3.规定电价4.逐年递减。随后,欧美各国都效仿德国推出各自的光伏上网电价政策。
审批环节过多,权力寻租,滋生腐败,延误商机,给投资者到来巨大的额外负担。垂直一体化垄断了输电、配电、售电的电力体制正是症结所在。
5. 上网电价随光伏电站的规模增加而递减,也就是规模越大的电站,上网电价越低。普通居民/工业建筑屋顶面积一般也就能安装大约2KW-50KW的光伏系统,可是金太阳项目门槛是1MW,把原本欧美最推崇的最符合光伏应用特点的潜力巨大的分布式小型屋顶市场完全排斥在政策补贴以外。
电力关系到国计民生,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是世界公认的公用事业,其规模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强烈的自然垄断特性。所以电网对于可再生能源并网的积极性不高,甚至阻碍可再生能源并网。相关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自2009年批复的金太阳示范工程仅有装机总量40%的发电量实现并网,其他工程均因各种情况未完成并网或延期。项目执行人为了完成进度,无奈沦落为行贿者、酒徒和皮条客。
德国的光伏补贴是以光伏电站实际发电量作为激励政策的计量标准的事后补贴,而中国的金太阳补贴政策是初始投资补贴方式的事前补贴。自有电力以来,世界各国长期对电力企业实行公共管制,普遍采用垄断经营和国有产权形式进行运营。
目前一个新职业路条掮客应运而生。但随着近年光伏产品价格的急剧下降,电池发电效率的提升,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报已经大大缩短,加上电网对分布式光伏并网的开放,民间对光伏电站投资的吸引力和认知早以今非昔比。
2011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28GW,全球组件产能为63GW。中国从2009年开始推出金太阳政策,意在效仿德国的光伏激励政策的成功经验,推动本国光伏市场。